2月18日,为鼓励引导社会办医发展,上海颁布了新的政策文件和标准。在2023中到2024年初,不少省市地区都发布了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文件,政策引导将向这些领域倾斜!
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上海又出台新规划了!
2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布了“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指引 (2024年版)》的通知”(简称“指引”)。
和往年相同,该指引表示,2024年,浦东新区将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如下5类情形:
❶康复类、护理类、儿科类等专业的优质医疗机构、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类医疗机构;
❷担任国家学术专业组织常务理事(含)以上职务或省(市)学术专业组织副主委(含)以上职务的非在职高级专家(团队)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❸举办床位规模达到100张的高端或国际化医院、业务面积超过2000㎡品牌化的其他类别优质医疗机构;
❹其他在境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❺投资主体总部落户浦东,具有一定品牌、信誉、规模的连锁医疗机构。
✦ 社会办医疗机构需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本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 申请人(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条件及资格,无非法行医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有关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相关事实等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档案。
存在信用问题的申请人,肯定是会被拒之门外的。
综合近一年来各地发布的、有关鼓励社会办医建设发展的政策,总结发现,当前的激励政策,大致呈现这几个趋势:
01|引导社会办医做好专科补充
❶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 ❷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加快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❸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❶ 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儿科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备一定规模、高水平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老年、康复、精神、儿科等临床急需和特点明显的专科医院。 ❷鼓励开展中医特色医疗机构连锁经营,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 ❸鼓励有条件、综合实力强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将口腔、眼科、心血管、儿科、妇幼保健、皮肤、创伤、传染病等优势专科继续建大、做强,将人民群众亟需的肿瘤、精神、老年、康复、脑科等专科补齐、建强。
❶ 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 ❷鼓励投资者进入康复、护理、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实行连锁、集团化经营管理。 ❸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母婴护理保健等专门化服务机构。
02|支持高水平、国际化社会办医发展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其中明确:
发展高水平社会办医,依托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和三级医院发展国际医疗服务,推进设施和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入专科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办医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更为具体一点的可见2023年3月由深圳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的通知》提到:
鼓励高质量港澳服务提供主体按规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前海、河套等深港合作区设置医疗机构,借助区位、政策等优势,推动深港澳三地医疗服务机构在人才培养、临床研究、诊疗水平提升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动前海打造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
03|鼓励民营医疗向基层发展
在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拟促进民间资本在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的投资。
新年新的激励政策或许能给社会办医蓬勃发展的新气象。也希望未来,地区支持社会办医能进一步打破限制,优化各类审批,加快利好政策的落地的速度,为社会办医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